中環出現「假律師行」,報載:有市民去泛海大廈的「林馮李律師事務所」,為了借錢,辦理樓宇按揭手續,貸款銀行把88萬轉帳給「律師行」後,代為轉交事主,跟著這「律師行」便人去樓空! 苦主也拿不到88萬貸款。數天後,又有另一家「假律師行」,和旺角的中介公司勾結,用同一手法,騙走按揭款項900萬。
香港世風日下,這樣的壞主意也想得出來,不過,我不明白,銀行沒有調查過這律師行嗎? 為何假的律師行可以在銀行開到戶口呢? 此外,為何這些假律師懂得辦理法律上的按揭手續? 誰在背後?
筆者曾擔任律師紀律審裁組(Solicitors Disciplinary Tribunal)的書記,處理過律師中的害群之馬的案件,這些案件判決撮要,會在每月的律師雜誌刊登,是公開的資訊。
有一位律師行的職員,把客人打完官司後,應收之賠償款項,暗地裏扣除一部份轉到別人名下,換言之,客人受騙,收少了賠償。
又有些律師和「中介公司」合謀,非法地要求客人和他們瓜分交通意外的賠償,從意外苦主身上挖肉來吃。
有一位名律師虧空客人存放的款項,然後逃去歐洲,那年,給我在巴黎街頭遠遠的碰到他,他急忙跑避,結果,他數年後客死異鄉。在這世界,像有天理的。
有一位還大膽,在自己的律師行經營什麼「外地移民計劃」,原來這計劃是假的,受害人於是去律師會投訴。
另外一個故事接近電影橋段,一個律師聲稱自己擁有對一個女人的遺產官司的不利證據,於是向她勒索,這女子立刻報警,這女子便是剛走了的「香港女首富」。
再者,沙田有一個婆婆,擁有農地,政府要收地,賠償千多萬,但是竟然有另一個自稱是那婆婆的人,找了一家律師行,代為辦理政府申請付款的手續,奇在負責的律師行對這「婆婆」身份不作出合理調查,還把委託文件「外賣」,送去律師行以外的地方給「她」簽署,結果政府把錢交了給律師行,而律師行聲稱也把錢交了給那後來失跡的假婆婆……
至於叫人迷奇的事件,我記得有兩宗。某著名公司,被指控做了一宗假的物業交易,這交易原來只為「托市」,支撐上市公司的股價,處理交易的律師在接受調查期間,突然,在家裏的游泳池,自殺身亡。
另一宗的律師我是認識的,當時,他未夠兩年的執業經驗,法規上不可以當律師行的合伙人,但是有一家律師行違規地叫他「暗中」入股,做合伙人,但是律師行突然辦了一宗「假樓宇按揭」,銀行受騙於是報警,於是這年輕律師被調查,他受不了壓力,結果在西灣河跳樓身亡,留下家人。
不過,還是那句,我出道的時候,律師只有一千多人,現在一萬人,數十年來,當然「樹大有枯枝,族大有乞兒」,大家不用擔心,在香港,還是有很多好律師的,也但願如此。
我執業的數十年,也遇到壞人,一次避過,一次中招。
某上海「巨富」在來港大展拳腳前,我經朋友介紹,去了上海見他,我見了他那「金碧輝煌」如中式大酒樓的土豪寫字樓,心知不妙,他給我法律工作,叫我公證一些我從來沒有見過正本的文件,我斷然拒絕,好彩避過大難。後來,他找了一家大銀行和一些律師,做了一些犯法的交易,結果,銀行的「一把手」和涉案律師的命運是被警方檢控,一併送去坐牢,聽說那些律師最後上訴成功,不過監獄的歲月,多麼不值得,做律師,會遇上很多劫。
另一宗,是發生在我的事務所,我的一個手下律師和我說:「舊房子賣不掉,可是新房子要入伙,但是按揭銀行要求他提供一個「擔保人」,才可以批按揭貸款給他,故此他短暫財政周轉不靈,問我可不可以做他的擔保人,我好心,答應了,原來這律師竟然欺騙我,他拿一份薪水,卻炒了數套豪宅,結果財政「爆煲」,破產了,我為他填上了巨額的銀行欠款,法律上,破產4年後,便可以不用還錢的。這沒有品德的律師在破產後,還申請恢復律師資格,今天他仍然風流快活地在行內搵食,所有財政道德責任拋諸腦後。你說對我來說,是不是人生的一個大領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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