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,「創意經濟」慢慢在增長,但是始終是「供應側」大於「需求側」,有些文化藝術工作者吃好飯,有些仍要吃稀粥,看實力和運氣吧。例如作家出書、歌者出唱片,他們都要自資一部分費用,出版社和唱片公司才願意負擔商業風險。大環境不好,投資者只好縮手縮腳。
供求生態既然仍是不平均,只好希望商界對文化藝術支援一下,補充需求量的不足。我是國際名畫展銷會Art Basel的法律顧問,眼見他們的贊助商越來越多,當然替他們開心,但是,這不代表香港的商界支持文化藝術,他們只是支持「名牌」,支持「國際品牌」,本地的文化藝術工作者,很多得不到這些厚愛的。舉例,在房地產放置藝術品,最早這樣做的是太古地產和香港置地,他們在80年代已經開始,不過,他們購買的,主要是外國藝術品,故此,有人說他們這樣做,其實也幫不了香港本地的藝術發展多少忙。
目前,商界支持藝術,可能有不同的動機,但是,只要支持到香港藝術文化的發展,總是好事。
港麗酒店的中菜廳叫「金葉庭」,八十年代起,金葉庭掛了幾幅很美麗的畫,近年不見了,我問經理,他說這些畫變了名畫,非常名貴,故此要收起來。坦白說,香港以前叫做「文化沙漠」,現在藝術有價,是一件好事。
旺角康得思酒店及朗豪坊,從2005年開幕至今所收藏的藝術品,包括畫、雕塑、裝置藝術,現在都升了值,他們名貴的藝術品有些隨便放在路邊, 給市民免費觀賞。地產項目有了藝術品,既可裝飾地方,也可以使物業升值,而藝術品本身也會升值,真的是「一舉三得」。
在我多年推動文化藝術的經驗中,也看盡不少百態,抽一些故事和大家分享:
有些本地的地產公司,隨便買了一些疑似大師的「廉價行貨」,放在寫字樓大廈的大堂,這些「熟口熟面」的作品,應該從泰國的 “Sunday Market” 買回來,這些工廠式生產的貨物,根本和藝術無關,更和本地藝術無關。有一個商場,男女廁都掛了一些從深圳大芬村買回來的「A貨名畫」,可能遭到譏笑,最近這些畫也不見了。聽過一個故事,有某商企只是捐了一筆小數目給藝術組織,卻要求藝術組織在他們的店舖舉辦活動。
商場也經常有一些支持藝術的項目,可是,我也聽到一些藝術家投訴,部分商場要求多多,例如「哎喲,這個表演太藝術了,吸引不了商場的遊人」、「你們的畫在展覽後,可否送數張給我們掛?」、「這項目去年做過了,如果今年再做,給你們的津貼要減少」。
現在,觀塘、九龍灣、長沙灣有些新落成的商業大廈,個別的地產商向藝術家招手,叫他們擺展覽,可是,問題又來了,有了地方,但是搞一個畫展,動輒花數萬元,經費又從何而來? 問他們拿點津貼,商人也會拒絕。這些人的動機真有問題,好像想免費找來藝術品,不付分毫放置大堂,還希望定期更換主題,這些生意人,其實是機會主義者。
有些商業機構贊助畫展,卻要求畫家邀請官員、名流、名人或明星出席,第一,邀請這些VIP不容易;第二,就算他們來了,但是鋒頭卻蓋過藝術家,真的「妹仔大過主人婆」。
有某公司找一個藝術家做展覽,條件是畫家要為公司的同事開一個免費畫班,好離譜。
又有某畫廊為畫家安排展覽,邀請嘉賓吃飯,可是名貴酒宴卻是由畫家「埋單」,苦了這位已經賺錢不多的畫家。
有一位音樂人想和電視台合作,開辦一條古典音樂頻道,可是電視台作為賺錢的商業機構,竟然不願意承擔費用,卻要音樂人向其他的藝術基金申請撥款,以維持這個頻道的運作。
最近,某公司出版社區雜誌,叫文人供稿,以為是好事,原來他們找作家給他們供稿,而這些稿件只是作為「徵文比賽」的參賽作品,作品刊出後,要得到冠軍,才可以有獎金稿費,你說是不是「搵笨」?
我們主辦文化藝術活動的時候,想電視台和報紙多些採訪,電視台說他們只有新聞、運動和娛樂隊,沒有文化藝術隊,故此未能派人報導;而報紙則說他們的副刊,只有「生活版」,沒有「藝術版」,故此沒有人可以派來。是故,如藝術活動有明星到埸助陣,才有娛樂版的記者來訪問(但只是訪問明星,不是訪問藝術家),如果沒有明星,則一般來說,只有小猫三數隻記者來採訪藝術活動,已經是萬幸。
在外地,凡大力支持文化藝術的企業,被稱為「文化企業」,故此希望香港的商人,真心也好,背後有商業企圖也好,多些站出來花點錢,支持一下文化藝術的活動,提升自己在香港的「文化企業」形象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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