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法律工作包括草擬合約,最近,多了商界找我草擬art sponsorship agreement (藝術活動贊助協議)。
我是國際大型名畫展銷會Art Basel的法律顧問,眼見他們的贊助商愈來愈多,這便是一葉知秋。
商界支持藝術,可能有一大堆的動機,但是只要支持到香港藝術文化的發展,管它真心或假意,也是好事。
港麗酒店的中菜廳叫「金葉庭」,八十年代起,金葉庭掛了幾幅很美麗的畫,近年不見了,我問經理,他說這些畫變了名畫,非常名貴,故此要收起來。坦白說,香港以前叫做「文化沙漠」,現在藝術有價,是一件好事,也代表香港人的素質在提升。
旺角康得思酒店及朗豪坊,從2005年開幕至今所收藏的藝術品,包括畫、雕塑、裝置藝術,現在都升了值,他們名貴的藝術品有些隨便放在路邊, 給市民免費觀賞。你看,如地產項目有藝術品,既可裝飾地方,也可以使物業升值,而藝術品本身也會升值,真的是「一舉三得」。
在房地產項目放置藝術品,最早這樣做的是太古地產和香港置地,他們在80年代已經開始,不過,他們主力購買的,大多數是外國藝術品,投資在外國人身上,故此,有人批評他們這樣做,幫不了香港本土的藝術多少。
有些本地的地產商,隨便買了一些疑似大師的「廉價行貨」,放在辦公樓的大堂,這些「熟口熟面」的作品,應該從泰國的「Sunday Market」買回來,這些工廠式生產的貨物,根本和藝術無關。有一個在西九龍的商場,男女廁都掛了一些從深圳大芬村買回來的“A貨名畫”,嚇死人,可能遭到同行譏笑,驚動了地產商高層,這些畫最近也不見了。
聽過一個可惡的故事,有某地產發展只是捐了一筆小數目給藝術組織,卻要求藝術組織在他們的樓盤售樓處舉行活動,也許是沒有其他適合地方吧。
商場也經常有一些支持藝術的項目,可是,我也聽到一些藝術家投訴,有些商場要求多多,例如「哎喲,這個表演太藝術了,吸引不了商場的遊人!」、「你們的畫在展覽後,可否送一部分給我們公司?」、「這藝術項目去年做過了,老板說如果今年再做,給你們的津貼要減少」,唉,這些人不是真心支持藝術,只是利用藝術,剝削藝術家,一點兒都不尊重藝術。
現在,觀塘、九龍灣、長沙灣有些新落成的商業大廈,個別的地產商向藝術家招手,叫他們擺展覽,可是,問題又來了,有了地方,但是搞一個畫展,動輒花數萬元,經費又從何而來? 問他們拿點津貼,地產商也拒絕。這些人的動機真有問題,好像想免費找來藝術品,不付分毫放置大堂,還希望定期更換主題,這些商人,其實是藝術的機會主義者。
近年,香港新地產項目,特別是住宅項目,最願意花錢投資藝術品的便是某公司,在各樓盤放置的藝術品,包括有呂振光的畫作、Giant Bowler Hat裝置藝術及庭院設計師枡野俊明的花崗岩Aji-ishi石雕。
在外地,凡大力支持文化藝術的企業,被稱為「文化企業」,希望真心也好,假意也好,香港多些企業願意花點錢,提升「文化企業」的形象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