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是否適合做特首?


胡國興法官宣佈參選特首,引起社會哄動,法律朋友也感意外。今次真的「唔聲唔聲,嚇你一驚」。

胡官是我中學的學長,但是他是年長的一輩,我不熟悉他。

當法官的,要公正嚴明,因為人言可畏,故此他們對於任何「熟落」的交道,可避則避。平常,他們嚴肅靜穆,有些更「臉上刮得下黃霜」。有一次,我們的法律交流團往北京,由當時的大法官李國能帶領,但是法官雖然上同一輛旅遊巴,他們都坐在一起,說話不多,到了晚上吃飯,他們也坐在一起,有意不作任何熱情的舉動。這些避嫌的隔膜是好的,香港最可貴的是司法獨立,法官不賣賬,不認人,如果法官毫無顧忌,張三李四都應酬混熟,那才可怕。

我有些同學也是法官,他們都是低調行事的。有時我在想,他們的犧牲頗大。

那麼,法官適合當特首嗎?答案老掉大牙也要說「任何概括的看法都容易以偏概全,要看那人吧!」

不過,如容許洞外觀內,當法官的,想做一位好特首,是不容易的。

特首是整個政府行政機關的一哥,部門自然以執行為主。我嘗試分析特首的6個角色:

  1. 行政總裁(CEO);
  2. 周旋人(manoeuvrist);
  3. 宣道人(preacher);
  4. 教練(coach);
  5. 前哨員(outposter);
  6. 裁判員(adjudicator).

「行政總裁」這點不難明,因為他要統領十六萬多的香港公務員,故此,特首要有行政領導能力,可是,好的法官往往是一個「獨行者」(loner)。

「周旋人」是他要如戰國的縱橫家,游走於不同勢力和利益,合縱和連橫,找出大家都接受的方法,例如單是處理土地的利益,已足夠煩死。

「宣道人」是指作為首領,特首要帶領著一套高山仰止的價值觀,身體力行,引導全港市民去追從拼搏,有另一說法,叫這個做「願景領導」(visionary leadership)。

至於「教練」,是指特首必須把社會弱勢的一群,如教練一般既愛亦扶,一步步讓他們獨立自主。大家擔心的是:法官數十年都在象牙塔裏,他有多少的社會網絡,對社群有多少認識?多少經驗呢?

「前哨員」這位置非常政治,在「一國兩制」的概念下,特首除了為香港人服務,也要為國家服務,如果國家和香港有矛盾時,他如何化解呢?這個人除了北京信任以外,他的外交和公關手腕必須很強,裏裏外外都要大家心悅誠服;在這方面,不是「鐵面無私」四個字可以擺平的。

「裁判者」一職,可能是胡官最稱職的,因為今時今日,一百個人可以有一百樣見解,當各執一詞的時候,要有一個有公信力的裁判,為事情定位定性,大家才可以踏進下一步。

但是,只因為在香港,「法治」是穩定社會的基石,就以為法官可以當特首,這樣做,是把解決方法簡單化。

在「九型人格」理論當中,法官容易屬於第一型,即是非黑白對錯都是鮮明的,充滿原則性;可是,勝任的特首仍然需要其他八類型格來豐富的。我們當律師,很多都是原則性強的人,好的地方是很多優質律師都有正義感,有勇氣堅持公義;但是,我冷眼旁觀,因為我們原則性太強,有時候,原來,我們那一套價值觀和群眾是有偏差,而我們依然勇往直前,堅持到底,這放諸於複雜的政治層面,可行?

我看過胡官在電視的談話,很典型的老經驗法官:思想清晰、口才了得。不過,他說他沒有人站台,說明他沒有「政治包袱」,很明顯,這位法官和明白政治遊戲的核心有點距離,在政治選舉上,這些所謂「政治包袱」也可能是「政治資產」,沒有一群強而有力的支持者和左右手班底,如何在位高權重中站得穩呢? 是故,在外國,才有「政黨」的產生。

單是「獨立」、「不偏不倚」、「可信」,做一位優秀的特首是不容易的,我們說:「做政治領袖,要德高才厚技豐」,雖然法官做到了「德高」這一點,但是,在「才厚技豐」上,以至如何從「法官守尾門」的角色變了「法官打前鋒」,則胡官要一步步展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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