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數十年的律師生涯中,我自己編寫課程,教導律師行的同事。有些內容,可能對大家都有用。
其中一課叫「四式思維」,我自己創作的,我叫它們做:
- 「隧道思考」(Tunnel thinking)
- 「洋葱思考」(Onion thinking)
- 「魚骨思考」(Fishbone thinking)
- 「直升機思考」(Helicopter thinking)
在處理法律事情時,要四者兼用;在日常生活中,何嘗不是?
- 隧道思考
許多人做一件事情,只會短視,一下子便衝動地跑入「隧道」,没有考慮隧道有多長?要走多遠?隧道有障礙物嗎?如果有,下一步會如何把它搬離隧道?因為很多人辦事,是「只看眼前」!
例如:
有些律師在没有取得客人的按金之前,便貿貿然聘請大律師去上庭打官司,問他們為甚麽不先取按金,他們說:「和客人關係良好」,我說:「萬一在未來,關係變差,客戶拒絶支付費用,誰人來承擔大律師的費用呢?」,他們無言以對。
有另外一宗商業官司,客人的法律論據非常强,但是我想到一點:「某某某願意出庭為你作證嗎?」他說:「噢,對!他準備移民去南美,應該不會回來!」,但是,假如這個人不出庭作供,更好的法律論據在開庭審判時,也變成紙上談兵呀!
朋友,想想:如果你只懂「近憂」,不懂「遠慮」,會是甚麽?例如,今天不趁年輕,買一份醫療保險,到了年紀大了,誰會付錢照顧你的健康?這便是「隧道思考」。
- 洋葱思考
洋葱的特點是它有一層又一層的皮,而每層皮都甜美可口,它代表解決一件事情,往往可以有許多角度,有許多可能(options) 。
有一個客戶找我,他有一宗合夥人糾紛,他問了另外一位律師,那位律師的意見只是:「沒什麼可以做的,請準備一百數十萬元,打一兩年的官司吧!」,他轉了律師,找我,誰料到我的一封律師信,嚇到對方急於和解。我解釋:「任何事情都是雙向的,你擔心的時間和律師費,對方也同樣擔心。只要你的律師信寫得好,提出的法律觀點夠充實,說明案件具備「民事訴訟」、「刑事投訴」和「政府申訴」的三種法律成分,而你採取3種方式都可以對付他,對方覺得你難咬,就算他花一百數十萬元,也不可以把你的事情「攪掂」,他自然會比你更急於和解!」
另外有一宗離婚官司,客人和太太耗盡精力,要爭取兒子的撫養權。我問:「你每個月都去外地數次,回到香港,又一天到晚不在家,如何照顧小孩子?」,他說:「但是我想每天晚上看到孩子一面,可是,我前妻不會同意每天把孩子從新界帶來北角,給我見面」,我問:「你有没有考慮過搬去新界,住在同一座大厦,便可以天天探望兒子,何必堅持要撫養權呢?」,結果客戶沒有爭取撫養權,只要求有每天的探望權,於是他可以天天見到孩子,而短暫相處,比往昔天天見著孩子的關係更好。
在日常生活中,要解決一些問題,其實有萬千選擇,只是閣下想不清?看不見?當我們嘆息有些人自尋短見來解決問題,太不智了,但是撫心自問,我們在解決難題時,是否往往也只看到前面只有一條去路呢?
- 魚骨思考
魚骨思考便是「邏輯思維」,左邊有一條骨,右邊自然有一條骨,上面有一條骨,自然下面也排列了另一條骨。有人說這是「天機」,有人說這是「邏輯」。
我們當律師的,不是鬼神,没法知道事情的全部,有時候客人也會對著我們「講大話」,我們要用邏輯推斷,猜出事實的全部,然後對症下藥,把問題解決。聰明的律師,在對方玩手段時,一眼便看穿。
有個外國人找我說要登記一個專利,專利是他和其他朋友發明的,他要利用這專利大展商業拳腳,故此,要我們先全面的提供一些免費的商業法律意見。我告訴同事:「不要浪費時間了,他只是一個騙子!」,因為有4個理由,我認為他是講大話,騙取免費法律意見:
- 他只是一個廣告人,為何會發明專利?
- 他從來没有帶過他的「發明家」朋友一起來律師行見我們。
- 他的寫字樓只是九龍工業區的一個小單位,何來這麽大的財力去發展國際事業?
- 他平常和我們溝通,英文也是一般般,為何專利文件的英文這樣專業,一定是抄回來的。
結果,當然是不出我所料,這人是「空心老倌」。
所以,當大家遇到一些問題,先不要太魯莽,急急地去相信一些所謂「事實」,要堅持一些己見,必須心平氣和地坐下來,不斷地問「為甚麽?」,那些事情合理?那些不合理?那些「因」會種出那些「果」?那些「果」是源自那些「因」?這樣才是良好的邏輯思維。
我舉一個例子:你身邊有一個朋友對你很好,他不斷地稱讚你、欣賞你、鼓勵你,可是從來一句批評指正的說話都没有,你要亂來,他更可以陪你玩通宵,你說錯了,他也不作反應,唔……從邏輯推斷,他會是一個真心朋友嗎?他認識你是為了甚麽?你為何不推理一下? 有時候,推測出來的真相,比別人告訴你的「真相」,更為到位。
- 直升機思考
做律師的,要「心水清」、「一眼關七」,我們在森林走動,不要只看到身邊的樹木,要有坐直升機般的廣角,才可看到整個森林,特別是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和利益矛盾。這些複雜的東西,開會時,沒有人會訴諸於口的。
曾經處理過一宗公司股權爭奪案,處理的律師認為客戶在公司佔盡優勢,一定會打贏官司。我反對這看法,我說:「香港富商包玉剛曾經說過:如果收購價是一元,那麽就給一元二角吧,只有這樣做,才可以把任何收購失敗的風險剔除!」。故此,我認為客戶不能不遷就及照顧小股東的利益,讓他們也滿意,因為小股東加起來 ,隨時變成「大股東」。可惜客戶不聽,沒有坐上我的「直升機」,只是堅持自己是大股東,勢大權大,但是結果是陰溝裏翻船。
「香港律師會」指導律師們:當我們處理及代表多過一個客戶的時候,不要忽略他們之間潛在的利益矛盾和衝突,就是這個意思。
在生活上,你有没有坐「直升機」呢?例如,你打算結婚,有人說:「結就結吧!」,這是藝術家的行為。如果應用「律師思維」,你要考慮十多個問題:房子呢?生孩子?身體狀況?父母的反應等等。哈哈,真是律師的職業病!人和人的相處,很多時候從表面來看,是一個平靜的湖,但是下面的暗湧,卻是人性是最難測度的學問,特别是貪婪和出賣別人的一面,故此,律師要坐上直昇機,看清楚東南西北所埋藏的炸彈。
好的律師,除了有正義感、勇氣和完美主義,還要多閲讀、多接觸人、多看世界,才會常識豐富, 無論天文、地理、人文、財經等等都略懂一二,才可以得心應手,使用到上述的四種非常有用的思維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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