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俊熹:香港五類商場的文化,認識多少?你想「濕身」還是「濕腳」?


18-06-23

Mall到用時方恨少。

街上人多,空氣差,車輛吵;夏天時,高溫灼熱,滿身臭汗。天呀,閃入商場,呼吸空調;各式店舖,貨品琳瑯滿目。

晚上,狠毒的路燈,追寂寞人來照射,快,躲進商場,大吃一頓,把孤單吞下肚。

大約在1930年,尖沙咀彌敦道有重慶市場(重慶大廈現址),據說是香港最早的購物商場,它是圓形設計,店舖圍繞着廣場四邊;在第二次大戰,日本人把商場的名字由Chung King Arcade改為Chung Hing Arcade,不要英國「King」這個字。

霍俊熹(Leslie Fok)中小學就讀聖若瑟書院,多倫多大學畢業後,回港,先做marketing和branding,最後,做了商場管理,40來歲,已是「專字輩」,精於商場營運;他愛好搜集當代藝術品,我開玩笑說:「小心買到破產!」他打個手勢:「幸好,賺多於蝕!」Leslie是「暖男」,溫文盡責。

Leslie微笑:「我喜歡shopping,同時,可留意消費趨勢,故此,管理商場,既是我的工作,也是喜好;但我從小到大,shop得最多的是另類東西:郵票、動畫閃卡、電話卡、模型車。」

文化,是人類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。我挑戰Leslie:「商場,既是代表消費的物質財富,也代表生活的精神財富,可否細列香港的不同商場文化?」

Leslie想一想:「唔……有五大文化種類吧!」

他在數手指:「第一類,從 Landmark、Pacific Place、MUSEA等等,稱之為『Luxury Malls』(豪華商場),它們講究排場。平民百姓,不在那裏買東西。」我笑說:「對,裏面很多東西,是我要儲錢才有能力買的!不過,在90年代,Pacific Place尚存平民商店,例如書店、『香港唱片』和大家樂快餐店。」Leslie補充:「這些商場,多是大地產商擁有,主打奢侈品名店,『客路』以富貴遊客及有錢人為主,通常有一個中庭位置,在節日時擺放大型裝飾展示。當然,經濟好的時候,這些商場的租金回報,是最高的!」我插嘴:「聽說,幾百元一呎租金,極普遍的。最好景時候,在這等商場開店要排隊的。」

我問:「第二類呢?」

Leslie笑笑:「第二類,叫『Mainstream Malls』(主流商場),多由大路的零售連鎖店進駐,主攻一般中層消費客。這些malls比較實際,主要追求人流及租金回報。商場不同層數為不同客戶服務,不大介意層與層的synergy(協同效應),一層賣時裝,突然,另一層賣電器。而且,當他們招攬某牌子駐場,常要求租客同時『食埋』其他地區商場。旺角奧海城、觀塘APM等,便是主流商場。」

Leslie喝了一口茶,再說:「第三類,叫『Neighbourhood Malls』(民生商場) ,多建在大型屋邨或鐵路沿線的站頭,針對民生需要為主,店舖如超市、藥房、生活雜貨、酒樓等。不要看輕這些商場的業績,只要附近人口稠密,很容易『丁財兩旺』。這些商場不會太着重品牌管理,而所搞的活動,亦以品牌授權、換領獎品等為主。」我搭嘴:「我認識的街坊,很多不喜歡在家煮飯,每日三餐都在商場解決。有些公公、婆婆為了家裏省電,中午便去這些商場享受冷氣。我愛街坊mall,可以穿拖鞋。」Leslie點頭:「不過,有些民生商場漸漸被高級消費品搶灘,失去了服務街坊的本意!」

我問Leslie:「第四類呢?」他吃了一口pizza:「是『Themed Malls』(主題商場),例如東涌和杏花邨的outlet mall、沙田的傢俬城等。這些商場面對的挑戰,是如何吸引專門客人?再者,召集這些主題租戶走在一起也不容易,另外,商場面積要大,才產生『一加一等於二』的協同效應。」我想起了:「我鍾愛當年旺角的主題商場,沒有人安排的,只是同類型的店舖一家又一家『聚合』,臭味相投走在一起的:不要害怕它們龍蛇混雜、簡陋粗俗,但是,很有『港佬』的特色。例如亞皆老街的『先達廣場』專賣水貨手機、『荷里活購物中心』是青少年潮服的熱點,明星穿甚麼,那裏便有『A貨』、廣華街的『仁安大廈』地巷滿是軍用品和玩具店……還有還有,『好景商場』,是當年賣色情光碟的中心,黑道人物在樓下兜售DVD:『五蚊一張、十蚊三張……埋嚟揀埋嚟睇!』那些日本AV女郎今天都變成嬸嬸了!」

Leslie和我集體回憶:「當然,還有以前深水埗『黃金戲院』專映邵氏的國語片,在80年代變了電腦產品中心,叫『黃金商場』,哪個男孩子沒有在這裏留下『腳毛』?」

我追問:「那麼,第五類商場是?」Leslie哂笑:「第五類是我在經營的,叫『Community Hub』(社區平台)!」我不明白:「甚麼意思?」他說:「集合相同理念、擁有創新思維的人走在一起,建立以『創造共享價值』為基礎的mall。」我開玩笑:「聽上來,像是文青的大本營。我想起在80年代尖沙咀漆咸道的『百利商場』,一群青年時裝設計師聚在那裏經營小店,還記得去『百利』不是買衣服那般簡單,是和設計師交朋友、談生活。唉,這些溫暖,俱已過去……今天,幸好還有荔枝角的D2 Place,在工廠區中,別樹一格。」Leslie同意:「東京的潮區『裏原宿』,便是這樣慢慢發展起來……」他頓頓:「我們要的是『社群』而不是『客群』,客群為了買一個品牌或產品而來,而『社群』mall是一個文化基地,當birds of the same feather flock together(同羽毛的鳥兒飛在一起)後,大家有甚麼最新活動和想法,立刻交流,不過,這些商場要長期營運,才可建立共享的價值觀,故此,租金回報很慢,要有心人,才有興趣經營。」我有感而發:「在北角油街附近,有人建立一個文青商場,叫『富利來』,很有感覺,但見客流很少;香港人的文化水平偏低。」

Leslie若有所思:「不過,在香港經營商場很不容易,除了『網上購物』的挑戰,還有『空間』那老問題。在外國或內地,他們不只是『商場』,而是『購物區』,地舖商店的組群,形成不同特色的主題街道,氣氛當然好,但香港地小人多,很難找大片土地;也許,灣仔的『囍帖街』是類似吧。而且,地方夠大的話,可以把相連的設施放在一起,例如東京澀谷的Scramble Square,把藝術館、體驗館、共享空間等,綜合地放在一個大樓,那experience完整很多。」我同意:「外國叫這些做『Experiential Mall』(體驗商場),最新的還加上『art tech』體驗。」Leslie最後說:「觀乎全世界的商場,差不多沒有一個樓高於4層而能成功的,樓層太多,客人都累了,沒有興趣再往上走;可惜,香港因為地價問題,商場大多往高空發展,例如銅鑼灣希慎廣場;但是,如何把人流引進高層,是一種挑戰!」

做人,最要緊是開心,很多人就是喜歡「買、買、買」,用它舒解壓力。我不算購物狂,但是,回家時,發覺整天沒有買過一件東西,心理上若有所失!

我喜歡逛mall,中毒太深;常在河邊走,那有不濕腳。

在太古城中心買Muji,是「濕腳」;往Elements買Hermes是「濕身」。濕腳,可以穿拖鞋;濕身,往往要把衣服脫光光。錢,還是多留在口袋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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