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開一個銀行戶口越來越困難,特别是外地人或公司,申請往往要等銀行一至兩個月的審批,有些最後依然開戶失敗。
最近,我的客戶和朋友都遇到類似困難:有一個內地公司客戶,想把一筆錢從日本調來香港,打算開一個銀行戶口,但銀行要求有關的日本交易合約的證明。
另一家東南亞公司想在香港的銀行開一個戶口,接受一筆商業交易後的收益,但是,由於這公司一向在香港沒有商業活動,也沒有相熟銀行,現在,要找一家銀行,非常不容易。他們最後找到一家銀行,但是,銀行要他們支持一下,買些投資產品。
真的懷念90年代,那種自由寬鬆的狀態,不論老幼貧富,誰人走入銀行,就算用十元開戶口,銀行櫃位員仍是笑臉盈盈,那有最低存款這規定?開立一家海外如BVI公司的賬戶,銀行只需要影印一兩份文件留底,戶口便可以立刻開通和取得臨時支票簿。另外,銀行更不另收費,提供水費、電費、煤氣費的繳款服務。
不過,最近的銀行開戶困難是世界大勢,但是,對人類是有長遠益處: 打擊非法外匯、打擊不法收入、打擊走私漏稅等。富人、非法份子、及過去文件不齊全或紀錄不良的人,當然,會面對前所未見的「寒冬」。
這一場大整肅後,在商業社會,所有的金錢、財富、資產等處理會變成更有秩序、更透明和更守法。故此,我是支持這個金融規管方針,特別是在貧富嚴重不均的今天。
但是,另一邊廂的考量是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,必須是一個多貨幣的「提存中心」,才可以讓全世界的人來這裏,自由地,進行投資交易。
和行內人了解,有四個原因導致開戶困難:
第一,世界各國對「洗黑錢」(包括避稅) 的監管愈來愈嚴,因此,針對洗黑錢(包括避稅及逃避外匯管制)的法律也變得嚴苛的。許多刑事法例,規定要證明當事人有犯罪意圖,即是主觀標準(Subjective Test),才可立案入罪。但是,洗黑錢或協助洗黑錢的法律是非常例外的,是客觀標準(Objective Test):「當事人應該懷疑或知悉有關款項是和任何地方發生的、任何性質的犯罪行為有關,便是犯法」。你看,風險範圍有多闊多深,銀行一不小心,便會「中招」。有時侯,銀行不是在香港「中招」,而是基於香港是没有外滙管制的地方,客戶佷容易把錢通過銀行匯去美國或歐洲等世界各地,於是,我們的幾家大銀行,紛紛在外地「中招」,還被當地政府檢控。故此,現在銀行見到一個外地人或商業公司來開戶口,不會太歡迎,還充滿戒心,他們會「驗屍咁驗」,逐條問題要客戶解答,行內叫「KYC」(Know Your Client ,認識你的客戶)。我們律師行業也要「KYC」,舉例:如果我們不小心收了客戶的錢,原來是黑錢,律師便有機會負上刑事責任。
第二個原因便是成本:由於經營銀行的成本愈來愈高,客戶存錢入銀行,如果數目不大,則對銀行來說,只會增加成本負擔。
第三便是人手:銀行業在今天人手不足夠的情況下,只好嚴格挑選客戶。
最後,便是銀行的轉型:銀行從過往「息差」作為利潤的基礎,已經轉至「交易手續費」(Transaction Fee)為主打,銀行不甘於從存貸息差中賺取微利,他們希望客戶買入投資產品,從而獲得較可觀的佣金收益。
現在,很多公司開銀行戶口,要找律師先整理文件,這些變成律師業界的一門新生意。最近,有一個客戶,搬來一大堆文件,要我們代為解答銀行的要求,協助開戶,我們和銀行接觸後,銀行經理送上一大堆的清單:政府商業登記文件、公司地址證明、租約證明、營業證明、交易證明、過去財政及現金記錄、别家銀行的介紹信、律師或會計師的推薦信、核數報告、繳税單據、滙款來源及財務狀況等等,如點算「家當」的列表一樣。
為了進一步打擊環球逃稅,香港快和各國(包括內地)實行「共同匯報準則」(CRS),銀行會在明年,收集外地客人(包括內地朋友)個人財務及稅務資料。而且,在2018年和各國(包括內地) 政府交換這些資料,到時,客戶需要提供更多資料給銀行。
在此,我提供3個實用的貼士給遇到開戶有困難的朋友:
- 現在,開戶要求嚴格的,許多是國際銀行或有國際業務的本地銀行,因為他們正面對外國政府的壓力。故此,如閣下根本不需要再把錢匯到外國,而只是本地的提存服務,應該找一些規模較小的本地銀行,開戶會容易許多。
- 許多交易,可以經律師或會計師代辦,事情辦好,專業人士自然會把錢匯到你指定的外國戶口,在很多情況下,當事人根本沒有必要在香港開個銀行戶口。
- 在一些亞洲國家,他們容許 “OB” (Offshore Banking,海外銀行存戶)。 雖然手續複雜些,但是他們可以協助你解決目前在香港面對的難題。
我在猜……在香港,會不會賣夾萬的生意越來越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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