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10:秉燭談|李偉民:施政報告「文藝創」發展舉措背後的三大思路


三三不盡,六六無窮。但願香港文化發展的3個新方向,帶領香港人進步。社會要「硬實力」,但更需要「軟實力」,硬件是載體,軟件是發動能源。

特首李家超就2023年的施政報告有關「文化、藝術創意業」,宣佈了一系列的舉措,這方面內容之豐富,是香港政府前所未有的;它顯示了3點:

(A) 現屆特首在推動文化方面,願意聆聽、敢於大動作。

(B) 特區政府終於明白到文化、藝術、創意業(簡稱「文藝創」)對(1)香港人的品德修養(例如小學將推行「人文科」) 、(2)市民精神生活素質(例如每年4月23日定為「全民閱讀日」)和(3)「文藝創」作為香港新興經濟力量(例如每年舉辦「香港時裝設計周」)的重要性; 

(C) 大家在數年前推動「文化局」這部門成立的努力,沒有白費。新成立的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」正開始發力,策劃了今次的改革,這些意義深層的舉措,不可能是以前的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」有足夠能力做到,或以前的「民政事務局」有足夠權責使它發生。

我希望文化局繼續努力,就上述(B)(1)、(2)及(3)三大目標深化,一年比一年進步,讓香港和亞洲其他大城市比較起來,雖然我們由於人口及土地資源等種種先天條件限制下,未必在GDP排名首位,但是,我們在文化、藝術、創意業上,能夠站在世界的前列位置。

今次文藝創的政府步調,反映出三個背後的思想底蘊,而這3點,過去都是不被重視的:

(1) 中華文化的人文教育的重要性(過去,有些人的謬論是「人文教育」不能幫助「搵食」,何必多此一舉);但是,認識自己民族的文化和歷史,是每一個國民的基本責任。

(2) 香港文化、藝術、創意業輸出的重要性(過去,有些人的錯誤想法是香港已極具吸引力,外人會自動到來,欣賞本地文創,故此,我們不用向外發展);但是,香港過百年來,獨特之處便是中西文化交匯的成就;近年,我們面對其他城市競爭,香港的文化影響力日漸下降,豈能夠不採取主動?

(3) 文化、藝術、創意走「產業化」的重要性(過去,有些人的悲觀論調是文藝創難成氣候,「產業化」是浪費精力,不如花多點時間搞搞金融新點子;但是,今天全世界的大城市,都利用「科技、文化」來創出新的經濟動力和吸引人才,我們絕對不能忽略diversification的重要性)。

研究證明,文化發展有4大好處:

(1) 改善社會素質;

(2) 帶來「文化經濟」;

(3) 裨益旅遊及國際交往;

(4) 最後,還可以吸引頂級人才往一個城市定居及發展。

現在,特首能夠帶領文化局的官員高瞻遠矚,看到文化對一個國家及城市的重要性,以至文化對未來人類的深邃影響,這都是叫人欣賞的!

由於篇幅所限,我列舉在上述3大priorities下的部分政府舉措:

(一) 中華文化交流(cultural exchange)

(1) 成立「弘揚中華文化辦公室」,舉辦「中華文化節」;

(2) 設立「國家發展和成就博物館」。

(二) 文化擴大和輸出(cultural exportation)

(1) 推動「歐洲及亞洲文化交流電影製作資助計劃」;

(2) 推出「開拓內地電影市場資助計劃」;

(3) 文化交流的經常性撥款增加40%至7,000萬元,鼓勵更多藝團及藝術家到香港以外地區演出、展覽或參加活動。香港駐內地和海外「經貿辦」會加以協助,宣揚香港的文化和藝術;

(4) 推出「重點演藝項目計劃」,支持具代表性的本地大型表演藝術創作可長期公演,並可吸引外地人士來港欣賞,更可到外地巡演(在表演藝術中,香港最缺乏是「signature project」(招牌表演),過去,有些藝團努力嘗試過,可是,都不盡人意,既產生不了「long run 」,「rerun」也屈指可數。你看看:深圳文化單位創作了舞劇《詠春》,口碑載道,令到深圳的文化產業成績,立刻變成亮點)。

(三) 文藝創的產業化(cultural industries)

(1) 推出《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》,全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;

(2) 改組現時的「創意香港」(CreateHK)辦公室成為「文創產業發展處」,以產業導向為原則,積極推動文化藝術及創意業走向「產業化」;

(3) 為「電影發展基金」和「創意智優計劃」,合共注資43億元,更提供誘因,吸引私人資金合作,並拓展海外市場。

上述的措施,我尤其支持下列三個特項:

(1) 「弘揚中華文化辦公室」的成立;因為中華文化有數千年歷史,博大精深,但是,許多人卻以不懂中華文化為榮,這是過去為殖民地城市 所引致的荒謬,我深信中華文化的營養,可以令到每一香港個人培育智慧、明辨是非。

(2)  組合改成「文創產業發展處」,推動文藝創面向「產業化」的經濟發展,這是非常必須的;因為,長期以來,文藝創的運作,都是依賴政府的資助為主,但缺乏財政的活力,而政府由於使用公帑,對於以「利潤」目標為行為,又諸多限制。現在,把這「NGO」(非牟利團體) 為主的狀態改過來,並且以團體自身創造收入為鼓勵方向,這是非常明智的,如果文藝創單位能夠達到財政的動力和自主性,未來的發展將更多樣化。

(3) 資助「重點演藝項目」,培育及推動具代表性的大型重點舞台項目,為香港的文化藝術表演,在世界舞台上,可發光發亮。試想想:我們飛往莫斯科要看《天鵝湖》、飛往維也納要看「少年合唱團」、2024年準備飛往巴黎看《Les Misérables孤星淚》、飛往雲南要看《印象麗江》,而香港呢?目前沒有一齣劇或表演是「長壽」或海外馳名的。作為國際大都會,卻沒有自己的磁鐵「品牌內容」?相比其他先進城市,香港頓時相形失色!

對於今次特首施政報告關於文藝創的舉措,我是興奮的,不過,有兩點,在未來日子,宜多加考慮:

(1) 要嘗試把「文藝創」和香港最強的金融發展結合,鼓勵「文藝創基金」出現,就如「綠色基金」般,把「文創基金」強調為EGS(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基金)的重點項目,否則,在未來日子,大家依舊靠政府有限量的財政去推動文藝創的經濟動力,對於發展文藝創的「產業化」,這財政力度是非常不足夠的;及

(2) 所有文藝創的人才得「紅」,如運動員一般,是要獲得世人的嘉許,或在國際間獲獎,才會增加「光環效應」,但是,文藝創的個人或團體,參加任何大型的世界比賽、觀摩Fair,都得花大量金錢用於籌備及製作。我知道在目前,政府各方各面都有分開支持的,但是,為了加強專攻力度,應該特別成立一個「國際比賽及觀摩閃亮基金」,凡被評為優等,希望往外面參賽、參展,又可為香港同時爭取名聲的人才,該給予專項資金援助,並且,贊助額要全面性,例如酒店、膳食、報名費等,亦應包括。試想想:王家衛、梁朝偉、郎朗、何卓彥、Pen So……等等,獲得國際的嘉許後,道路不是走得更快更遠嗎?

歷史和文化是「人為人、城市為城市、國家為國家」的最核心之基礎,故此,尊重文化、保存文化、推動文化,以至「從舊轉新」地去創造文化,都是全世界的國家、城市、人們所追求的大方向。

香港人在過去,太自滿、太物質、太俗氣;回歸後,當不再是殖民地政府管治,人們的文化意識一天比一天強,而李家超特首又願意通過施政,牽頭示範,作出「扭轉軚盤」的行政措施。我深信上述的三條思想路向,對香港人,特別是未來一代,將會帶來新的希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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