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有句俗語,叫「大蝦細,俾屎餵」,用來勸告:人,不應以大欺小。
欺凌者是甚麼的心態呢?主要5種:自信心過強,用欺凌(ragging)來展示權威。第二種反而是自信心低落,通過欺凌,來增強自己的地位。第三種人,缺乏同理和尊重之心,自己喜歡怎樣欺凌別人便怎樣,毫不理會別人的感受。第四種是anti-social,青年們「反社會」的心態最強,凡是破壞規矩的,就感到過癮。第五種的人最壞,通過欺凌拿好處,例如黑社會強迫他人交保護費。
香港大學護理系的「迎新營」(Orientation Camp或O Camp,即舊生搞活動來歡迎新生),早前傳出有參與者吸食大麻及非禮女生,事件變成軒然大波,香港大學發表聲明:強調注重學生的品德,會嚴肅處理。
據報有「知情者」在社交網站貼文:批評活動中,煙霧瀰漫,有人強迫新生喝酒,更有學生吸食疑似大麻的捲煙;翌日上午,洗手間內發現大量使用過的避孕套。帖文者說:「讀咁多書,點解可以好似黑社會咁樣,講晒粗口,更丟人落垃圾桶度打!」有同學不怕報復,勇敢地舉報,是英勇的行為。
香港人另一句俗語,罵人唸過書卻沒有教養的,叫做「讀屎片」;學歷很重要、金錢很重要、人和人的正確相處態度更重要,但是,做一個善良人,是「最最最」重要,由你做壞事失去人格的那一天起,你變成為一隻魔鬼—大學生也會如是。
警方接報後,迅速調查,拘捕了一名20歲的港大男學生,他在上述活動中,對一名18歲學妹掃背摸臀,及前臂「抽水」,他被暫控兩項非禮罪,案件會在粉嶺裁判法院初次提堂。
當人缺乏self-control和self-respect,一失足成千古恨。
40年前,我唸香港大學,也被「O Camp」招呼過:住進宿舍時,經過一次O Camp「洗禮」,後來「拜見」法律系師兄、師姊時,也有一個晚上,要被「大仙」(「Senior」) 「歡迎」。
我對這些不友善的迎新活動疾首蹙額、痛心惡絕:大家是平等的、大家都是讀書人,你憑甚麼要威迫別人做出一些不願意的事情?萬一有些意志薄弱的,真的答應了做一些不應該的事情,害到別人抱憾終身!而且,這些活動許多是「低級趣味」,例如被強迫講粗話、唱粗口歌、講色情笑話、捉弄別人、為學長「勞務」、互相肢體行為、站出來給人謾罵侮辱……回想起來,也覺幼稚、無聊、嘔心。猜不到40年後,the bad show goes on;人類,真的沒有進步。
我知道許多「大仙」對這些活動也不認同,但是,「敢怒而不敢言」,有些不會參加迎新惡行(我便是)!有些出席時,只是站在一旁觀看;但是,這些場面叫人胃逆想吐,有甚麼好看?
根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(Crimes Ordinance Cap 200)的第122條:任何人猥褻侵犯另一人,即屬犯罪,最高可處監禁10年,這罪項稱為「猥褻侵犯」,或俗稱「非禮」(indecent assault)。
那些在迎新活動的搞手,所為「組爸」或「組媽」,也要小心:如安排任何有「身體接觸」或「非身體接觸」的活動,但驅使一個人猥褻侵犯另一個人,會犯上「協助和教唆」(aiding and abetting)的罪行,故此,敬告大學迎新活動的搞手,以後停止安排這些「肉麻當有趣」的活動,以免犯法及終身留有案底!!
最後,根據《危險藥物條例》(Dangerous Drugs Ordinance Cap134)的第8條:任何人不得「管有危險藥物」;或「吸食、吸服、服食或注射」危險藥物,否則,一經定罪,可被判監7年或/及可處罰款$1,000,000.;大麻植物或有關製品(cannabis plant),法律上定義為「危險藥物」。
有些無知的年輕人說:「欺凌,只不過『玩下啫』,大家可以打破隔膜,促進友誼!」那麼,我可否掌摑你十巴掌,然後「問候」你娘親,再說出同一解釋?
執筆時,傳出教育大學有男生在迎新營涉犯強姦及非禮,太可怕了,是人嗎?各大學:是時候意識到迎新營在過去多年,不斷有醜聞,故不能再相信學生的自律了,立刻就迎新營的規矩,作出監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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