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戶找我,要做一份法律合約,因為他贊助國內的電影,我說這份合約將來要在國內執行,如要打官司也在國內,最好找中國律師處理,但是客戶堅持對香法律師比較有信心,寧願多花一點錢,聘用香港律師和中國律師一起處理,哈哈,這是香港律師的驕傲。 我在一個政府委員會工作,認識到「香港品牌」業(Hong Kong Brands) 的新一代,他們年輕、有理想,他們知道我是電影發展局的成員,便問我香港品牌如何和電影合作,互相扶持…..
百年前的香港,商店(shops) 是一舖一店,進去,有目的而為,便是買東西,店都很小,沒有「逛」這概念。在1900年馬氏在中環開了首家華資百貨公司,名為先施百貨(Sincere Department Store) ,1907年,澳洲華僑郭樂及郭泉在上環德輔道中開了永安百貨 (Wing On Department Store),它們和後來開業的「大新百貨」和「中華百貨」,被稱為香港「四大百貨」。我慶幸不是生於那個年代,否則,只有百貨公司,沒有商場逛,會悶死…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