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-11-19
香港在八十年代,才建成伊利沙伯和紅磡體育館,那麼,在六、七十年代,歌星在那裏開「演唱會」?當時,人們叫表演做「登台」,例如「重金禮聘鄧麗君小姐隆重登台」,登台有時候又叫「登場」,例如歌星東南亞走埠回來,叫「載譽登場」。
從六十年代唱到今天的歌星,已經沒有幾個,巨星徐小鳳偶爾在「紅館」開萬人演唱會、張德蘭(小時候叫「張圓圓」) 只會慈善演出、呂珊(小時候叫「珊珊」)主要做電視,而青山、張帝、楊燕「久不久」來香港演唱,但他們只是台灣來港的「過江龍」。香港的集體回憶,由於上一代的陸續離世,一天比一天減少,來,我們用文字留住昨天。我認識一位古董文物修補及鑑定專家,叫鍾麗裳。年過五十歲的,大多認識她的「上一個」身份,她是一個流行歌星,以前的藝名叫「鍾叮噹」。粵劇名伶梁醒波,生前仍是電視紅星的時候,常常和鍾叮噹合唱一首男騙子遇上女騙子的名曲,叫《光棍姻緣》;「光棍」的意思,是騙子,那首歌是1952年的作品,最初扮女騙子的,叫鳳凰女,是一級紅星,退休後,她的演出,便由鍾叮噹接棒。鍾叮噹年輕時,以甜美、風趣、可愛見稱,我們以往叫她「叮噹姐」,近三十多年,已改口,叫她「Lisa 姐」,即鍾麗裳的英文名,大家見面談的,也不再談當年歌壇盛衰,而是如何欣賞眼前的一塊白玉。Lisa姐和丈夫「五哥」,都是古董界大師級的人物,就算那些國際拍賣行亦找他們幫忙,我遇到對文物不懂的,會上門向兩位求教,他們常常叫我留下來吃晚飯,我當然高興,因為席間,有機會碰到梁朝偉和劉嘉玲,他們的多年老友。
歷史,特別是不遠的過去,如一幅神傷的舊照,悠然浪漫。如果是別人的感動回憶,像一列自己趕不上的火車,因而有憾;如果是自己的美好回憶,像離開碼頭的一條船,彷彿看到水中自己的倒影,不想來個「斷捨離」。
Lisa姐的童年是坎坷的:她1953年,在元朗大旗嶺出生,爸爸是老師,戰後來香港,只能當一個泥工,媽媽想外出工作也不行,家裏有六個小朋友。Lisa姐是老三,出世後,家裏窮得沒錢給她買衣裳,嬰孩時光脫脫在喊叫,爸爸痛心:「老天,可否給我女兒一件美麗的衣裳?」所以,Lisa姐被取名為鍾麗裳,悲情的名字。
為了生計,一家搬到九龍的鑽石山,今天志蓮淨苑的位置,它是一個破舊木屋區,區內特別窮的,如鍾家,房子是鐵皮房。那時,天主教堂的「救濟車」,常開往貧民區如鑽石山,派送奶粉、糖果給小朋友,但是,會先要求他們唱幾句聖詩,大眾稱這些做「耶穌歌」。Lisa姐有歌唱天分,於是琅琅上口,閒時,和其他小朋友如一排葫蘆,坐在家門前,唱著耶穌歌,Lisa姐那時,只有兩歲,唱得最好是《馬槽歌》,她手舞足蹈,師奶大嬸經過,很喜歡她,送些零食給Lisa姐,她每晚避過捱餓,有一大堆好吃的,和家人分享。
鍾爸爸懂得撥秦琴,它是廣東和潮州音樂的撥弦樂器,有三條弦,質地是蠶絲,他的秦琴,音箱是梅花形,蛇皮造的。在生活逼人之際,他突然和老婆說:「做泥工,也養不起一家,不如我和小麗裳去街上賣甘草欖,我撥琴,她唱歌!」鍾爸爸坐言起行,買了一大堆欖,用油皮紙包起來,兩粒一包,每包賣五仙,然後跑去街頭,一邊唱,一邊叫賣,成績很好,賺來數以倍計的碎錢,Lisa姐還懂得打小鼓,就這樣,兩父女做起「生意」來。Lisa姐可憐地從兩歲唱到六歲,生活改善了,一家人可以搬到橫頭磡的徙置區。以上便是在香港五、六十年代,窮人生活的寫照。
到了七歲,Lisa姐要上小學了,唱歌生涯如何是好?爸爸想出另一辦法:「油麻地廟街有『榕樹頭』夜市,我們晚上去那裏擺地攤唱歌,總不會餓死的。」他們在這些叫「平民夜總會」的地方演唱,賣更多的零食,例如香口膠、鳥結糖、陳皮梅,十仙一包;當觀眾看膩了他們,便坐船過海,去香港島的「大笪地」(即今天上環港澳碼頭的位置) 賣唱。當時,內地人湧來香港謀生,大江南北都有,Lisa姐為了討好觀眾,什麼都唱,粵曲小調如《禪院鐘聲》、粵語流行曲如《快樂伴侶》、國語流行曲如《青山道上》等。
在六十年代的香港,人窮志不短,「活下去」太重要了,晚上睡覺,死不去,又解決一天。
在夜市唱歌,只視為下等「歌女」, Lisa姐到了十三歲,小學畢業,要想辦法去「轉型」,爸爸想想:「麗裳,因為靠你唱歌養活一家人,你不要唸中學了,我把你改造成為一個全職『歌星』吧!」
做歌星的捷徑,就是參加歌唱比賽,Lisa姐也不例外;在比賽後,得了第三名,正式定位為「歌星」,她說:「當時,美孚新邨旁邊是個海灣,海灣後面有個大型遊樂場,叫做『荔園』,裏面有一個歌廳,名『女子歌壇』,可以坐200人,沒錢的人,躲在門口偷看。他們請我去唱,每節要唱40分鐘,好像開『迷你』演唱會,最初,每晚只有四元人工,最後加至每晚三十元,生活好苦。在1966和67年,便是我的悲慘歌星生涯的開始。」
Lisa感慨:「那些年,香港正值暴動,政治不穩定,能夠有一份工,已經感恩。不過,每晚登台的出入交通,都要安排『白牌車』(即今天的Uber),除去車費和吃飯,所餘無幾,一百多元,那夠八口子生活,但為了轉型歌星,爸媽只好花掉積蓄,維持生計,但是爸爸堅決地說:『女兒,為了讓你從『歌女』變成『歌星』,我們全家努力,咬緊牙根吧!』幸好,大概1968年,無綫電視(即TVB) 請了我當電視藝員,做綜合娛樂節目,既唱歌,又要逗人歡笑,雖然工資不高,但是TVB給了我名氣,開始外面有人找我登台,在電視台下班後,爸媽陪我『跑場』唱歌,一晚跑多少轉,我都願意,因為要養活全家,別人以為歌星風光,其實我們省吃省穿,有時候,飯都沒有吃一口,便全港跑場賣唱。」
我問:「你在那裏唱?」Lisa姐:「在六十年代,仍沒有唱酒吧或酒廊(cocktail lounge)這回事,登台的地方,主要是『夜總會』和『歌廳』。夜總會是客人喝酒、跳舞的地方,歌唱節目,只是助興,就算多累,也要搞氣氛;去歌廳的人,則是專心聽歌的另一批,比較尊重,所以,我們選擇歌曲,也要適應不同場合。在旺角,我唱過國際夜總會;在尖沙嘴,唱過金冠夜總會;在北角,唱過新都城夜總會;在銅鑼灣,唱過珠城夜總會。歌廳方面,旺角彌敦道的新興大廈地牢,有『東方歌藝團』,晚上,香港和台灣的紅歌星主持綜合演唱會,有錢人從香港島,也會跑來這裏聽『當紅炸子雞』姚蘇蓉、鄧麗君唱歌,一晚兩場,每張票,有十多元的、三十元的,由於歌星眾多,我只唱三、四首歌,叫做『壹part』,就可以離開,跑下一場地點。在香港島,最著名的歌廳是灣仔皇后大道東的『香港大舞台』,即今天合和中心的位置。」
我問:「Lisa姐,在七十年代,你當歌星賺到錢嗎?」Lisa姐:「捱過『荔園』那洗底的兩三年,日子總算一日比一日好。作為歌星,我大概是『二線』吧,是紅星的綠葉,從來未大紅過,不過,普通人賺數百元一個月的薪水,我卻可以賺到四至五千元。為了生計,要非常拼命工作,那些白天的『日場』表演,我也願意接,一天跑好幾場,面不改容。晚上,剛唱完旺角,便要坐『白牌車』趕往尖沙咀天星碼頭,碼頭關了,有非法電船叫『嘩啦嘩啦』,載我們過海。到了灣仔,又趕坐『白牌車』去銅鑼灣演出,因為那時海底隧道還沒有建好。在六、七十年代,誰不是這樣過活,我身邊的洪金寶、成龍、元秋、元彪,他們是負責武術雜耍的小朋友,在台上打到身水身汗,還有瘀傷,比我還辛苦啦,我一年365天,二十四小時在開工,又算得甚麼。」
我很同情:「Lisa姐,你不覺得可悲嗎?」她微笑搖頭:「生活,其實是一種習慣,我從少到大,都習慣吃苦、習慣天天工作;『玩』,對於我,是毫無意義的,消遣,絕對浪費金錢,所以,到了今天,磨練到我只是喜歡工作。別人可能覺得我生活失敗,我卻不認同,辛勤、節儉、安分、容忍,這些都是幾十年來的美德,我反而覺得那些一天到晚都要『玩』的人,太不長進。」
我問:「其他歌星也是一樣嗎?」Lisa姐說:「那些年,歌星沒有地位,更不會有任何『天后』,大家唱歌,多是為了養家,日唱夜唱的女孩子,許多和我一樣乖,不煙、不酒、不賭錢、不搞男女關係,一有空,便躲在家,為登台的衣服『釘珠片』,讓舞衣在燈光下,閃耀奪目,外面買歌衫,太貴了。」
我再問:「後來歌壇怎樣轉化為大型演唱會?」Lisa姐回首往事:「歌壇在七、八十年代,漸漸有大型投資者和『企業化』的運作,例如尖沙咀今天K11 MUSEA的位置,有一家『演唱夜總會』,叫海城。另外,有人開始搞一些像樣的演唱會。最初,他們在銅鑼灣的『利舞台』舉辦小型演唱會,鄧麗君、羅文、汪明荃都在那裏唱過。到了八十年代,當有了灣仔的伊利沙伯體育館、紅磡的體育館這些超級場地,大家轉移陣地去看演唱會了,於是,在夜總會和歌廳聽歌,已經變成一種日漸式微的活動。」
我惋惜:「Lisa姐,所以你也退出歌壇?」Lisa姐沉醉在緬懷中:「在1980年12月,當我27歲的時候,結了婚,對娛樂圈沒有太多留戀,它只是我『搵食』的地方,再者,我丈夫是收藏文物的世家,他答應傳授知識和技術給我,包括古董的鑑定和修補,我心感興奮,因為可以開始我的第二段人生,當然頭也不回,離開了熟悉的歌壇,一個曾經養活我和家人的環境。往後,許多人叫我復出唱歌,我一口拒絕,我所珍惜的,只是當年的朋友,特別是現在身在加拿大的退休歌星劉鳳屏。」
我好奇:「放棄歌唱,不覺得可惜嗎?」Lisa姐輕描淡寫,好像細訴別人的故事:「那會,如果人生是一間房,則總會有一隻窗是打開的,天氣好的時候,清風會從窗吹入房內,可是雷暴的時候,雨水亦會浸濕房間。生命的起起跌跌,都是見慣也平常。得意時不喜,失意時不憂,是每一個藝人,也是每一個人,活得『心安理得』的方法。」
年輕人,你喜歡牛仔褲嗎?我和鍾麗裳喜歡牛仔褲,理由是因為它的顏色褪掉,而且還有一個個的破洞。過去的人生,樂觀看來,是一條美麗的牛仔褲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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