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精神病疑犯懸案的過來人:大眾應該如何公平理解「鑽石山斬人案件」?


兩女於鑽石山荷里活廣場行逛,突遭疑是男性精神病患者揮刀狂插,二人命喪刀下。大家都心情沉重,希望類似事件得以防範,不會再發生。

我是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(Mental Health Review Tribunal)的前主席,負責審理被強制羈留在精神病院、或在社會被強制接受監管的病人所提出的「釋放」申請,但是,因為此等「得罪人」的工作,讓我受到疑似精神病患罪犯的報復,前後三次;但是至今多月,警方連同醫務衛生局都未可破案,故我特別關注今次鑽石山事件,但也只好接受命運,希望不會發生第四次報復事件,讓我受到任何傷害吧!因為,罪犯不只是傷害我,也是向該審裁處的司法制度挑戰。

香港是生活壓力極高的城市,根據有關精神健康報告:接受治療的精神病患者,由2011/12年的約18.7萬人,增至2020/21年度的逾27.1萬人,近10年來,增幅逾4成,你、我、他的身邊,總會認識到這些需要治療的人士。

不過,不要太擔心,精神病的種類,可輕微、可嚴重;舉例來說,抑鬱症也是精神病的一種,而擁有暴力行為記錄的精神病患者,大概來說,不超過5%。我審理過多宗案件,嚴重到殺人的,真的不多,這些殺人者,多患有最嚴重的精神病,例如被迫害妄想症,而且「病識感」(指病人沒有真正理解自己的疾病,還堅信自己沒有精神病或已經完全康復)相當低。

社會應對精神病問題,主要3個方法:如何減低社會人們患上精神病的機會?如患上了,如何給予他們最快、最好、最能負擔的醫治?如何照顧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,防止當他們生活在社區中,不會構成對他人人身傷害的危險?

其實,如果這些「高危」病人能夠做到4件事情,情況便不會惡化:(1)定時及密切的覆診;(2)遵守吃藥及打針的規定(頗多病人覺得這些藥及針的副作用難以忍受,於是公開或暗中拒絕合作;這時候,醫生、護士、社工的有效溝通以至監管工作,便變得非常重要);(3)患者願意和醫生、護士、社工們合作,信任他們(我處理過有些案件,精神病患者不斷無理地投訴醫生及社工們);(4)家人的高度關懷和照顧。

在香港,情況並非太理想:有些精神病人的家屬要工作「搵食」,沒有時間關顧親人患者。有些家屬要在內地工作或身住海外。有些(特別是當父母身故,而兄弟姊妹已婚不同住)覺得照顧患者的責任不在自己身上。有些覺得身心已疲累,再沒有能力照顧患者(特別是照顧極度弱智的病人)。加上,許多患者是單身,隨着年齡愈大,父母都離世,朋友又不多,病人的無力感愈來愈重;同時,因病人要經常覆診,找固定工作亦不容易,經濟狀況困難,許多只好依靠綜援過活。以上種種欠佳的情況,令到問題雪上加霜。這些病人面對關照不足的情況,絕非只是交給醫院及社福機構,便可以解決的,如果可以讓病人有良好的家庭照顧,繼而使他們融入社區,則可減低病發的危險;不過,這些都不是單靠目前有限度的定期覆診和探訪(例如數個月才一次),可以着手成春的。

照顧精神病患者,目前面對人手和資源非常不足的情況,是吃力的;故此,照顧未能百分之一百適時、貼身和到位,這是可以理解的,但目前的覆診、跟進、關注的執行,可以去到多麼盡善盡美呢?如在人手和資源上,未能額外增加配合,會變成空談。不過,以整個社會來說,情況往往是各種社會服務同時爭奪資源和人手,而政府上層也往往只能「盡做啦」!

在人手及資源不足的時候,如果社會有共識,要大力防止嚴重精神病人傷害市民,如今次鑽石山斬人、2021年10月西環的士司機被外籍男刺斃、2022年3月的太古廣場箍頸踩爆頭致死等事件,但是在短期內,政府又真的未能大量增加人手及資源,則只能檢視在目前「百樣爭持」的情況,可以犧牲哪些範疇,然後把額外資源撥入「嚴重精神病患者分流」的特別服務,無論在覆診次數、探訪次數、支援服務等等,都加強至「helicopter」水平的監護,但是,公眾又會否接受新的資源調撥呢?

精神病發,未必是突然「彈出」的,之前,如果家人、朋友、醫護、社工等能夠準確觀察,及和病人緊密溝通,或多或少可以預見蛛絲馬跡,例如病者開始出現幻覺、幻聽、自言自語、失眠等徵狀,便要立刻給予他們適當的治療,從而做到防範於未然。

過去,我當主席的時候,見到頗多個案,病人需要藥物治療以外的心靈體康照顧(例如宗教支援、朋友圈、藝術治療等等),才有機會減低突然爆發的反社會行為。我在審議的時候,除了判決留院病人是否要被強制留在醫院、或是留在社區的病人是否要被強制地住在處所、接受藥物治療及監管等等,我會和其他同僚,盡量協助病人其他種種的生活問題:例如如何處理財產、家裏丟空多年的善後工作、欠交住宅管理費、申請香港身份證、申請公屋、往外國見愛人、家人之間的磨擦,以至到配置適合度數眼鏡等等,嚴格來說,這些都不是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的職責,但是,出於關心和愛護,我們的委員都會禮貌地請求相關專業人士在工作以外,可否額外幫忙,把上述瑣碎但又重要的事情,盡量為病人解決。

社會主流仍標籤「精神病」是可怕的,當然,不能否認有暴力或報復傾向的病人可以是可怕的,但是,不宜「一竹篙揇沉一船人」,因為這樣,當發生了不幸事件,香港社會只能長期處於「吃瓜」和「被吃瓜」的狀態,我給疑似精神病人報復,便感受到「被吃瓜」的壓力。我希望利用今次鑽石山事件分析現況,希望各界可以「扚起心肝」,改善目前制度和執行的不足之處,鼓勵醫生、護士、社工、病人、家屬5方面的真正緊密互動,特別是處理已被送返社區去生活但又曾經是嚴重精神病患的病人,加以「分流」特級關注,強化管護的適時性和多元化,政府亦應該檢討目前未理想情況,設計出「量化」的新目標,這才可避免精神病人在失控下,再度傷害社區市民!

此網誌也上載於下列網站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