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視藝家上位難,如何「入行」、「入流」、「入史」


政府要支持視覺藝術家(如畫家、陶藝家、雕塑家等),是困難的;他們不像表演團體(如話劇團、舞蹈團、交響樂團等),只要資金到位,便一群團友受惠。而視藝家,眾多都是個體戶,「打單泡」的,只能接觸一個、協助一個。他們的需要也非常個人化,有些要你幫忙找地方,有些找贊助,有些可能只要你介紹某某美術館,所以政府作為一個大機器,卻要作小運行,是吃力的。香港有些視藝家聯盟,通常也只是舉辦一些「聯合展」,群策力不大,更沒有能力為視藝家在海外推廣。再者,視藝家很多都嚮往自由,對於集體行動,並不太熱衷;我認識一個雕塑家,一天十多小時,把自己關在工作室,不問世事,唯一外出時間是中午,去茶餐廳叫一份「午飯套餐」。

和視藝家聊天,發覺他們的需要,基本上和大家一樣,想增加收入,改善事業。剛大學畢業的,他們沒錢沒工作,所渴望的,是如何可以「入行」,可是要成為專業視藝家,便要畫廊看上你的潛質,並願意代理你的作品。有位好友說笑:「加入政黨,比入行做藝術家,更為容易!」這些新人,我們叫「emerging artists」,他們重視的是「機會」。

第二類,便是入行差不多十多年以上的視藝家,成績不高不低,在行內薄有人氣,但是跑不出大名堂,要靠其他工作幫補,才能堅持下去,就算想宣傳一下自己,連出版畫冊的資金也不夠。這些視藝家,最希望的是「入流」,即普羅大眾也認識他們,讓他們名氣提高、作品得到認同,同時亦賣到一個好價錢。

第三類,便是出名的視藝家,他們在香港擁有知名度,但是在境外,沒有人認識,我們叫他們「老師」,但是在外面,人們會問:「他是誰?」要把這些本地知名的視藝家「國際化」,為香港爭光,讓他們可以載入藝術的青史。這一批,我們叫他們為established artists,他們重視的是在創作生涯中,留一個好名。

那麼,如何協助上述三類視藝家,各人有各話,真不容易下結論:有些說要給他們找地方創作,有些說要搞展覽,有些說要送他們去外國暫住和創作,有些說要成立一個「資源中心」……

解決問題,最「方便」的方法,當然是把它一腳掃給政府;但是,要「大機器,小動作」,必然不理想,許多藝術推廣工作,都是細微、輕巧的。

政府最容易做的便是「派錢」。歸納起來,派錢可有五種用途:

  1. 提供津貼,讓視藝家舉行作品展。
  2. 資助視藝家參加比賽,如果勝出,可以一舉成名。
  3. 協助視藝家去外地參加「住創計劃」(artist in residence) ,讓他們多見多聞。
  4. 資助視藝家的個人推廣活動,例如外訪、出版等。
  5. 催生一些大型的視藝展銷會(art fair),讓作品可以變成商品。

許多視藝家,背後有畫廊做營銷代理,所以,與其靠一個未必善於行政的藝術工作者,自己推動自己,不如多利用他背後的推手,由他們靈活地執行上述工作。不過,如果是單純的商業活動,政府又很難直接資助;故此,香港的畫廊應該主動一下,嘗試成立「NGO」(非牟利團體) ,然後向政府申請資助,舉辦和執行上述五類活動,當一個視藝家紅起來,畫廊長線來說,也可以間接得益。

以上種種,都是視藝推廣的活動,更基本的,是目前香港對「視藝品」的購買需求,仍然未達理想。可以進一步的,是政府帶頭刺激需求,試想想,政府可以掛畫、放陶藝、擺雕塑的地方,大大小小,包括政府部門辦公室及大型基建項目,加起上來,隨時過千過萬個的地點。如果政府可以撥一筆錢,供各部門申請購置藝術品,可不要輕看這一股購買力帶來的「蝴蝶效應」,它會刺激視藝家增加創作,滿足市場。既然政府想推動香港成為文化藝術之都,那麼,政府所管理的地方,看來也需要「藝術」一番吧。許多政府部門,看到的,只是辦公室「四寶」:屏風、檔案櫃、空牆、紙皮箱,其實可以放些本地不貴的藝術品。

如果在香港,一個有才藝去sell;一個有財力來buy,藝術的供求力量活潑起來,產生互動及連鎖反應,便會引發香港視覺藝術的進一步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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