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星李菁和饒宗頤大師的「比生命小」


最近,兩位大人物逝世:六十年代的影壇巨星李菁和國學大師饒宗頤。

任何名人離世後,可能最怕被人「蓋棺論定」,走前,別人不敢厥論;走後,卻指手畫腳。但是,當事人都不在,想反駁都沒有機會,真是「死無對證」。傷害一個故人,是為了把真相存案?是慨歎「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」?還是某程度的「鞭屍」?

通常,這些攻擊的觀點大概是:唏,死者真的沒有這麼了不起,他們在生時,其實怎樣怎樣,所以,大家要認清事實!

香港60年代,是「國語片明星」的輝煌年代,最初是凌波和林黛之爭,後來李菁和何莉莉加入戰圈,難分難解。李菁從影以來,獲獎無數,十來歲便得到「最佳女主角」獎,是電影賣座的保證。2018年2月,李菁在鰂魚涌寓所暴斃,跟著的新聞都是負面的,說她生前「生活潦倒」、「欠租賴著不搬」、「投資失利」、「沉迷賭博」、「債務纏身」、「賣光借光」、「情緒有問題」……人家都息影多年,與世隔絕,照道理生活非常保密,為何可以有這麼多,好像藏在她床下底而得悉的真相?英語有句話叫「比生命大」(larger than life) ,對於在生的名人,可能是對的,但是對於走了的名人,卻剛好相反,死後的貶責,把他們變得「比生命小」!

饒宗頤大師又是另外一個例子,大師被譽為「二十世紀國家研究的一座豐碑」,在生時,他「辛苦待舂鋤」,在文、史、哲、藝等領域鑽研出精深造詣,是香港「出產」的世界級國學大師。在2018年2月,饒公安然仙逝,享年100歲。誰料到了他走後,有些在他生前沒有發表過的負評便跑出來,說他「趨炎附勢」、「屈服苛政」、「執著古物」、「中文文法也書寫錯誤」、「避談社會」、「牆邊草」、「斂財高手」、「和掌權者在一起的時候,滿臉春風」……這些嚴厲的攻擊,把饒公打得遍體鱗傷,如入十八層地獄,不單不是「國學大師」,可能連「知識分子」這身份也不配。

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?是公允的「埋單對數」?是揭露真相?是想弄出別樹一格的觀點?是出於妒忌?還是想提高文章的閱讀點擊率?真的耐人尋味。

我們有一個字,叫「品」,即人品,意思是人的品性德行。對他人死後,所表現出來的態度和傾向,便反影出一個作家的「品」,例如應該「待人以寬」,特別是對待「逝者已矣」的身上。

這些蓋棺論定的見解,於死人來說,已無作用,反而對於在生的大人物,或許是一個當頭棒喝,因為他們有些自覺成就斐然,往往飄飄然。不過名人「比生命大」,其實很正常:許多人崇拜英雄,不斷「上香」詠贊;也可能是行內人互相「俾面」;更可能是傳媒的有意褒揚,最後,也可能只屬「池裏無魚蝦自大」。

今天看報紙,有位名人分享他投資的心得,全都是說自己多麼「威水」,吹噓財富所得,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虛榮心理狀態。所以,務求那些自覺有成就的大人物,當和年輕人分享「心得」的時候,態度應該是:「我只是走過不同的道路,自己也未必盡對,就讓我們一起探討,由我講出自己的錯誤和失敗的地方,大家看看如何避免?只希望大家從我負面之處,得到啟發!」哈哈,對,我說的當然絕對是天方夜譚,有多少人會這樣謙遜?曾子曰:「吾日三省吾身」,在「I generation」的年代,一年都不會反省一次,更遑論一日三次。有些「專家」說:過多責怪自己,反而會影響自信。要大人物這樣做,更加情何以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