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。記着:一報還一報。
我的不可思議故事從1983年說起:那年,我當見習律師,老闆派我學習「傷亡賠償」案件;面前坐着一個年青清潔工人,他熱淚盈眶:「我弟弟在荃灣的商廈抹窗,鋼索斷了,他當場跌死……嗚,本來弟弟快要結婚。」
盡心盡力;我花了兩年時間,做好案件,這場官司讓死者的家人,得到數十萬的工傷賠償,那時候,荃灣的小房子賣20萬。
某天,我收到果籃和一隻乳豬,是死者家人感激,送來辦公室的。這案件是我的驕傲。
莫以善小而不為,莫以惡小而為之。
1987年,我決定離開洋人的律師行,自立門戶,當時,不無擔心的;那些洋律師表面客氣,內心看不起中國人。
沒有正式開業前,四處張羅,要找客戶。朋友介紹我認識一間大型清潔公司的老闆,姓X,才二十七歲,魁梧強壯,他說:「我們公司要找法律顧問,每年給你若干萬元吧!」我來不及高興,問他:「你這般年輕,便有能力創業?」他微笑:「本來家裏很窮,男丁都是清潔工人,但是二哥某年跌死了,得到數十萬賠償,這筆意外巨款,讓家裏開了清潔公司,生意愈做愈大。」我吃驚:「你的哥哥叫XXX?」他感意外:「對!」我大叫:「我便是當年為他追討賠償的律師!」兩人吃驚,面面相覷。
鬼魂,也有知恩報答之心,自此,我深信因果論。
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記着:若然不報,時辰未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