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12.狗狗咬人:英雄要吃眼前虧


我的朋友早上起來,突然,門鈴響起,她打開門,一個粗魯的陌生人叫喊,似找錯門,家裏的小狗撲出門口,抓傷了男人的腿。

朋友因為做錯了一件事,引發惡夢。

男人的傷痕輕微,但他要求朋友立刻道歉及賠償。朋友覺得:他拍錯門在先,憑甚麼要我賠償!於是,她說:「現在給你錢?一千?一萬?怎樣計算?」

朋友不知道:如果狗隻沒有好好控制,而在公共地方如大廈走廊咬傷人,根據《狂犬病條例》,狗主觸犯了刑事罪行。

此外,如狗狗曾咬人,狗主須盡快通知最近的警署,否則,視為犯法;並且,狗狗會遭到隔離,等待警方進一步指示。

該條例更規定飼養狗隻要申領牌照的,而且,狗主必須每三年,帶牠去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一次,否則犯法。

被咬傷的男人後來報了警,於是,一連串痛苦追隨:警方介入調查、狗狗被捉走扣留、她要去警署落口供,更被發現過了期限,她仍沒有為狗狗打針,將會面臨刑事檢控;此外,男人正循民事訴訟,要求朋友作出金錢賠償……

有句老話叫「一子錯,滿盤皆落索」。

我的前輩說:「每個人,一定要認識律師!有事,立刻找他問意見!」非常正確。

好的律師,會教你如何評估現實和法律的利弊關係,作出一個明智的即場決定。如我的朋友當時給我電話,我會說:「小不忍則亂大謀,不要『為啖氣』,得不償失,既然錯了在先,立即和男子和解吧!」

英雄要吃眼前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