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人的清潔水平,還是欠理想。很多食肆的廁所骯髒兼惡臭;而茶餐廳呢?頗多沒有洗手液供應,甚至,廁紙用光也不補充。
遇到食物有曱甴、頭髮、異物,甚至老鼠殘肢,應怎樣處理呢?如果不想和負責人正面衝突,首先,用手機把情況拍下,然後,向餐廳買一個外賣盒,再用手機攝錄功能,錄下你把食物裝起來作為證據。離開店舖後,立刻致電食環署24小時熱線,投訴會交由衛生督察處理。
食物,是放入肚裏的東西,怎可以污糟邋遢,危害別人的健康!可是,自私自利的人到處有。
三十多年前,我有過一次投訴經驗:某天早上,趕去法庭,匆忙間,在某大快餐店吃火腿通粉,吃了一半,發現一隻死曱甴浸在湯裏;但當時的手機還未有攝影功能,故未能拍下照片,也沒有時間糾纏,只好離開,事後寫信投訴。有關部門接受我的投訴,它根據《食物業規例》,檢控餐廳食物不潔,但餐廳不服氣,聘用大律師代表上庭,反指控我「講大話」,根本沒有曱甴這回事,法官認為我是律師,不會「生安白造」,判處快餐店有罪,但罰款了事!
時間,對律師來說,當然寶貴,但是,為了正義和衛生問題,就算花掉了十多小時去投訴及出庭,也是值得。可是,今天的市面,曱甴仍然四處走,唉,香港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