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想給死亡一個假期,讓這女孩在永恆孤寂前,飛往加拿大;但是,他們會領情嗎?
那可怖事情發生在二十八年前。
那天,我在律師行忙,頭頂出煙。突然,同事打電話給我:「李律師,今早,我去了九龍東為業主『封租』(當租客不交租金,業主可以通過律師,找法院執達吏一起上門,查封租客在家的資產,拍賣以抵償欠租),嚇死!睡房內有一個廿來歲女子的乾屍!」空氣起了雞皮,我說:「停止封租行動,不要碰現場任何東西,報警打999!」
往事追認。
租客這家人移民去加拿大,不過,大女兒是弱智,過不了審查,要留在香港。
她父親說:「我留下一筆現金,放在抽屜,一日三餐的飯盒,你自己買,其他費用自動轉賬,不用牽掛爸媽弟妹,一年後,回來看你!有事,不用找我們,電話費太貴(那年代IDD,通一次電話常數百元)。」
孤單的她,害怕極,也可能是憂鬱,茶飯不思,望着陽光從西邊的窗戶攻打進來,心情壞透;於是,一天復一天,不吃不喝,把傷心放入口,當作糖果。
不久,她一睡不醒;夜屬冤鬼,不再怕夕陽。
我給了同事一封利是,他說:「揭開被套,以為那是圖案,屍體乾得和床單的花樣分不清!」
秘書嘆:「世界難找賤父母,租金不交也算吧,怎樣可以問候電話也不給女兒一個!」
我好歹說句:「移民,生活可能比香港還苦。」我猜移民才不是理由。
弱女,一路好走;下世,投胎找主好人家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