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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8.會犯罪的原子筆
工具無罪,有罪的只是人。 一把利刀,可以切水果,也能殺人。 我有一個法律故事:一支筆,既用來簽名,也用來詐騙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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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7.香港大學美麗女生誤殺案
愛。愛得要死。 法律上,最難定案是「情殺案」。男殺女,女殺男,都是為情;但是,到底因為恨,早有預謀?還是怒火上心頭,衝動殺死對方?前者是謀殺,後者是誤殺。 謀殺,必須判處終生監禁,而誤殺罪,一般只坐牢十多年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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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6.肉體和手袋的「barter trade」
「barter trade」,解釋是:「以物易物」。我給你鳳梨,你給我柳丁,互不相欠;而且,非以金錢為等值,聽來,頗似高尚。 有些父母,最錯是用barter trade,扭曲了孩子的價值觀。有媽媽說:「考試成績甲等,給你手機;只得合格,則給你球鞋!」 在現今香港,道德在哀號;肉體,可以變了barter trade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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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.九龍東的憂鬱乾屍
只想給死亡一個假期,讓這女孩在永恆孤寂前,飛往加拿大;但是,他們會領情嗎? 那可怖事情發生在二十八年前…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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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死亡有Take Two (李偉民)
我見證過這法律故事。 X先生,不苟言笑,某地企業派來香港工作的高層,他虧空公款,以私人名義投資股票,發了大財。那年聖誕晚餐,在座的賓客,每人收到一隻名錶。金光閃閃,惜瑞氣不可永久…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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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.不可思議的果報
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。記着:一報還一報。 我的不可思議故事從1983年說起…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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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有錢、無錢
世人都想當那一掛有錢人。 有了錢,可以買房子、買車、送孩子去外國唸書;都是世俗的習慣,像小花貓喜歡喝牛奶一樣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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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告別青春
美女說:但願美麗可一生一世。 生命,一程又一程,錯過了,才知道那個是好站頭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