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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6.肉體和手袋的「barter trade」

「barter trade」,解釋是:「以物易物」。我給你鳳梨,你給我柳丁,互不相欠;而且,非以金錢為等值,聽來,頗似高尚。 有些父母,最錯是用barter trade,扭曲了孩子的價值觀。有媽媽說:「考試成績甲等,給你手機;只得合格,則給你球鞋!」 在現今香港,道德在哀號;肉體,可以變了barter trade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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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.九龍東的憂鬱乾屍

只想給死亡一個假期,讓這女孩在永恆孤寂前,飛往加拿大;但是,他們會領情嗎? 那可怖事情發生在二十八年前…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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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死亡有Take Two (李偉民)

我見證過這法律故事。 X先生,不苟言笑,某地企業派來香港工作的高層,他虧空公款,以私人名義投資股票,發了大財。那年聖誕晚餐,在座的賓客,每人收到一隻名錶。金光閃閃,惜瑞氣不可永久…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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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.不可思議的果報

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。記着:一報還一報。 我的不可思議故事從1983年說起…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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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有錢、無錢

世人都想當那一掛有錢人。 有了錢,可以買房子、買車、送孩子去外國唸書;都是世俗的習慣,像小花貓喜歡喝牛奶一樣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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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告別青春

美女說:但願美麗可一生一世。 生命,一程又一程,錯過了,才知道那個是好站頭……
